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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海音乐学院零星维修及零星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4-04-25

    星海音乐学院文件

    粤音院后〔2024〕56号

     



    星海音乐学院零星维修及零星工程

    项目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零星维修及零星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施工安全和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条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零星维修及零星工程项目范围

    本办法所指的零星维修及零星工程项目指列入学校年度经费开支的维修改造项目。零星维修是指单项造价在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的维修项目,零星工程是指单项造价在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的改造工程项目。

    本办法所称零星维修及零星工程包括土建维修类、水电维修类(含供水、供电、排水、排污)、设施维修类(不含实验、实训、教学、科研、体育、车辆等专用设施设备,下同),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各教学楼、各体育场所、各教学单位所使用的教学、办公、实验用房及其附属配套设施、办公家具、水电供应、照明等的维修或零配件更换;

    (二)行政办公楼、图书馆、校门以及变电房、配电房、水泵房等产权属于学校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办公家具、水电供应、照明等的维修或零配件更换;

    (三)产权属学校的学生宿舍区、生活区和教工住宅区室外公共部分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的维修或零配件更换;

    (四)校园内道路、广场、景点、绿化草坪、围墙、护栏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

    (五)各类小型新建、改造工程项目等。

    二、零星维修及零星工程项目管理

    (一)巡查及监管制度

    1.物业公司维修部人员要坚持每天巡查制度,发现问题,随时报告、及时维修,并做好每天巡查和维修工作记录。后勤基建部门相关人员坚持每周定期或不定期监管巡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物业公司或组织人员进行维修,并做好巡查及维修工作记录。

    2.物业公司设置报修电话,24小时昼夜值班,各单位或个人随时可以报修。后勤基建部门设置监管及投诉电话,负责受理各单位或个人对零星维修相关事宜的咨询、反映、建议、投诉及监管等服务工作。

    (二)报修程序

    各项维修由使用单位或委托物业公司填写报修单,或通过后勤微信报修系统报修。后勤基建部门受理审核后,根据单项维修的实际情况,按以下程序办理:

    1.正常损坏的公共建筑与公共设施、办公室、教室、琴房、实验室等场所的原状维修维护项目,后勤基建部门直接组织安排相关人员或服务单位及时实施维修,如出现与其他维修任务冲突等特殊情况,应向报修人员说明情况。

    2.正常损坏但无法恢复原状的维修项目,后勤基建部门与使用部门协商维修方案后,由使用部门填写《零星维修及零星改造工程(含土建、水电等)项目呈批表》(见附件),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后,交后勤基建部门受理。

    3.公共建筑与公共设施、办公室、教室、实验室等场所的新增新建、装修改造工程项目,由使用部门发出书面意见,归口管理部门批复后,由后勤基建部门出具改造方案,确认方案及预算后由使用部门填写《零星维修及零星改造工程(含土建、水电等)项目呈批表》,归口管理部门审核,经费归口管理部门的分管校领导审批后交后勤基建部门受理

    4.教工过渡住房的维修:室外工程、屋顶防水、室内主管道等公共部分维修费用由学校承担,室内其余维修费用由住户承担。生活区房改房住宅楼的维修,按照国家房改房相关政策和规定执行。

    (三)施工单位的确定

    按照政府及学校采购有关规定,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零星维修及零星工程施工单位,学校与中标的施工单位签订服务合同,合同应明确施工单位应承担的工程质量保证与保修义务、安全施工义务、违约责任及其他相关义务与责任。

    对于中标施工单位无法完成的专业特殊、难度较高的项目,可以在不违反政府和学校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按程序单独委托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施工单位实施。

    (四)项目审批权限

    后勤基建部门在接报修单后,根据“急用急修”的原则负责安排落实。

    1.一次2万元以内(不含2万元)的单项维修项目,直接由后勤基建部门组织安排施工单位进行施工维修。

    2.一次2万元及以上10万元以内(不含10万元)的单项维修改造项目,由后勤基建部门审核,呈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同意后,由后勤基建部门组织安排施工单位进行施工维修。

    3.专业性强的特殊工程以及单项超出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项目工程,按学校中小型工程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五)施工安全管理

    工程施工过程中应注意严格设置安全防护设施,保护施工人员、学生、教职工及相关人员的安全,制定严格的安全施工制度,明确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避免相关人员出现任何人身及财产安全损失。

    (六)施工影响管理

    工程施工过程中应注意不影响学校教学楼、音乐厅等区域的正常教学秩序,做到选择恰当时间施工、适当降低噪音、适当减少施工废物排放等。

    (七)突发事件处理办法

    对全校出现的突发事故,如各种抢修、抢险工程,后勤基建部门可先赴事故现场及时组织抢修、抢险,并在实施过程中及时向有关部门及分管校领导汇报。

    (八)工程施工过程的管理

    后勤基建部门应对整个施工过程的工程质量、施工影响、施工安全等进行监督和管理,1万元(含1万元)以上隐蔽工程须由后勤经办人员做好现场测量记录和收集相关资料(包括所用材料、型号、品牌、工程量等),并签字作为结算依据。特殊情况监管人员未到场测量,施工单位必须提供相关依据。

    (九)工程废旧物资的处置

    维修工程拆卸或更换产生的废旧物资,施工队及个人一律不得私自处置,具体处置办法按学校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十)工程内容的变更

    在施工过程中,原则上一般不增加维修工程内容,若确实需要增加维修工程内容的,必须由申请部门提供书面需求,经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后,交后勤基建部门受理,呈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能实施。

    (十一)工程质量管理

    施工单位在接到工程任务后,必须按用户要求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做好施工安全措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文明安全施工。后勤基建部门相关人员负责对施工现场进行督促和检查。

    (十二)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零星维修及零星工程竣工后,由后勤基建部门、使用部门、归口管理部门、物业公司和施工单位组成工程验收小组,参照国家颁布的验收标准按施工质量、工期等要求进行验收。验收程序:验收小组到现场查看,施工单位代表现场介绍情况,验收小组人员提出意见,所有参加验收人员在“项目工程验收单”上签字。

    三、零星维修及零星工程项目结算审核

    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的零星维修项目原则上由后勤基建部门每两个月汇总审核一次。

    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零星工程项目验收合格后,原则上施工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工程竣工结算书报送后勤基建部门,由后勤基建部门审核。

    结算审核由后勤基建部门经办人参照合同综合单价及相关定额、现场实际工程量审核后,经后勤基建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完成结算审核流程,1万元及以上结算项目需经分管校领导审批。

    四、零星维修及零星工程项目支付

    所有的零星维修及零星工程项目,原则上不预付款项,工程结算款须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及结算审核后,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按学校有关规定及所签订合同的相关条款约定支付工程款。

    零星维修项目支付需提供结算审批文件作为支付依据,零星工程项目需提供结算审批文件及项目呈批表、项目验收表作为支付依据。每次支付工程款须凭工程税务发票支付。

    五、附

    (一)本办法经院长办公会议审议、党委会会议审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星海音乐学院零星维修及零星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粤音院后〔2019〕250号)同时废止。

    (二)本办法旨在进一步规范学校零星维修及零星工程项目工作,具体要求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办法由总务后勤部负责解释。

     

    附件: (2024)56附件:零星维修及零星工程(含土建、水电等)项目呈批表.docx

     

     

     

                         星海音乐学院

                           2024年4月22日


     

    星海音乐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4年 4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