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海音乐学院文件
粤音院后〔2024〕55号
星海音乐学院中小型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中小型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根据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条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项目范围
本办法所指的中小型工程项目指列入学校年度中小型工程专项经费开支单项造价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400万元以下(不含400万元)的非基本建设类工程项目。
中小型工程项目包括校园维修改造、校舍及场馆装修装饰,机电维修安装改造(含给排水、电气安装、消防、电梯及空调),设施设备维修安装(不含实验、实训、教学、科研、体育、车辆等专用设施设备,下同),环境整治,校园绿化,白蚁防治等项目。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各教学楼、体育场所、院(系、部)所使用的教学、办公、实验用房及其附属配套设施和机电等的装修装饰、维修改造及配件安装件更换;
(二)行政办公楼、图书馆、校门以及变电房、配电房、水泵房等产权属于学校的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和机电等的装修装饰、维修改造及配件安装件更换;
(三)产权属学校的学生宿舍区、生活区和教工住宅区室外公共部分及各类设施和机电的装修装饰、维修改造及配件安装件更换;
(四)校园内道路、广场、景点、绿化草坪、围墙、护栏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改造。
(五)其他各类中小型工程项目。
二、项目管理
(一)项目立项
1.前期准备:申请部门填写《星海音乐学院中小型工程项目建设需求书》(见附件),经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归口管理部门的分管校领导审批后交总务后勤部。
后勤基建部门收到项目建设需求书后,按照学校采购相关制度,委托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完成并提交项目设计方案及项目概算,交由申请部门作项目可行性研究支撑性材料。
2.项目论证:申请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对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并形成项目论证报告,提交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提请分管校领导审批。
3.项目审批:项目论证通过后,归口管理部门将项目论证报告呈报学校财经工作小组讨论,同意后提请院长办公会议审议、学校党委会会议审定,通过后完成项目立项。
(二)采购招标
1.后勤基建部门根据经学校批准同意立项文件的相关内容和要求,结合申请部门的需求,深化项目设计方案,并会同申请部门、归口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对项目设计方案进行论证。
2.设计方案通过论证后,设计单位根据确定的方案完成设计文件并编制项目预算。后勤基建部门根据学校招标采购的相关制度委托第三方机构编制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
3.后勤基建部门将已完成的设计文件、项目预算、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提交采购部门按照政府及学校的招标采购有关规定实施采购。
4.服务采购:预算金额在20万元以下的勘察、设计、预算编制、预结算审核、监理等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外的服务项目,按照学校采购管理规定在广东省网上中介超市选取中介服务机构。
预算金额在20万元及以上的勘察、设计、预算编制、预结算审核、监理等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外的服务项目,按照学校采购管理规定实施招标采购。
5.工程采购:装修工程及修缮工程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项目,按照学校采购管理规定实施定点采购或招标采购。
(1)预算金额在50万元以下工程项目按照学校采购管理规定实施定点议价采购。
(2)预算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200万元以下工程项目按照学校采购管理规定实施定点竞价采购。
(3)预算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工程项目按照学校采购管理规定实施招标采购。
(三)项目合同管理
确定中标单位后,后勤基建部门根据招投标文件的要求与中标单位拟定项目合同,根据学校合同管理的相关规定送审批,并完成合同签订手续。
(四)项目施工过程的管理
后勤基建部门对整个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按项目指定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需熟悉其管辖工程设计文件的内容;深入工地加强工程管理和现场监督,严格把好工程质量关;认真做好材料、设备、建筑构配件的进场验收及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检验工作,控制材料消耗和工程进度;与工程监理(如有)密切配合,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施工规范及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并协调处理工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和管理问题。
(五)项目废旧物资的处置
维修工程拆卸或更换产生的废旧物资处置由资产管理部门按学校资产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六)项目内容的变更
在施工过程中,原则上不增加工程内容。若确实需要变更工程内容:涉及到设计图纸变更的,由设计单位出变更通知单,经后勤基建部门、申请部门(使用部门)、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如有)、施工单位等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实施;不涉及到图纸变更的增加工程内容,须办理工程量签证,签证单经后勤基建部门、申请部门(使用部门)、监理单位(如有)、施工单位等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实施。项目变更增加费用不得超过项目工程总造价的10%。
(七)项目质量管理
施工单位在接到工程任务后,按照项目需求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并做好施工安全措施,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文明安全施工;后勤基建部门相关人员负责对施工现场进行督促和检查。
(八)项目竣工验收程序
工程项目竣工后,由后勤基建部门组织申请部门(使用部门)、归口管理部门、资产管理部门、物业公司,以及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组成工程验收小组,按国家颁布的验收标准,施工质量、工期要求进行验收。
三、项目结算
工程项目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须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将工程竣工结算书、凭证、现场测量记录等相关结算资料报后勤基建部门,后勤基建部门接到相关结算资料后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资料核对,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审核。审核结果经第三方机构、施工单位及建设单位三方确认后成为结算审核结果,结算审核结果是项目结算支付的依据。
四、项目支付
(一)设计费支付:合同签订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委托设计费30%作为定金,设计成果和工程预算提交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委托设计费的60%,工程竣工验收和竣工图提交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委托设计费的10%。
(二)工程款支付: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进场开工后,按合同价的30%支付预付款,工程全部完工并验收合格后1年内,施工单位向学校缴纳结算审定总价的3%作为质保金后,支付完工程结算款的剩余工程款部分(结算需经审核审定),在质保期满后,学校将质保金无息全额退还给施工单位;每次支付工程款须凭工程税务发票支付。
五、项目资料整理归档
工程项目全部完成后,后勤基建部门按照学校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将项目相关资料整理归档。
六、附则
(一)本办法经院长办公会议审议、党委会议审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星海音乐学院中小型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粤音院后〔2019〕249号)同时废止。
(二)本办法旨在进一步规范学校中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工作,具体要求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办法由总务后勤部负责解释。
附件:
(2024)55附件:星海音乐学院中小型工程项目建设需求书.docx
星海音乐学院
2024年4月22日
星海音乐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4年4月24日印发